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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1:43 来源:池州市审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池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审计局联系(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电话:0566-2816675,邮箱:czsjj2819269@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池州市审计局全面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知晓度。

(一)主动公开

常态化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全面加强权责清单、审计结果等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条例要求,做好用权公开。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二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审计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池州市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池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池州市审计局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呈报、校对、审核、发布具体流程,做到反复校对、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同时全面清理失效无关、不规范信息,不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按照规范修改完善有关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围绕政务公开巡察情况提醒、政府网站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按列举的问题进行逐条自查,明确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

全面梳理年度政务公开任务,印发《池州市审计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围绕11项重点任务,明确具体要求20条,逐项逐条细化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科室,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和集中办公,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培训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不够精准、政务公开经办人员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逐项逐条细化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科室,做到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提高本单位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