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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技术创新年”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省厅 发布时间:2017-05-1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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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有效推进“审计技术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实施“五年创新计划”的意见》(皖审发〔2016〕59号)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国家、省“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审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的审计技术方法,促进审计工作现代化,提升各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以提高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成果利用深度和层次为目标,加强审计队伍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科技浪潮下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能力。继续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加快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融合,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大幅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从宏观层面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提高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感知经济社会运行风险、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充分发挥审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健康运行这个中心,围绕审计促进改革发展的目标大局,以技术创新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和实现审计工作现代化为核心任务。

    ——坚持技术为本、引领创新。面对审计新形势,站在新起点,把信息技术作为引领审计技术创新的第一动力,结合其他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推动审计理念思路、审计制度机制、审计规范管理、审计技术方法的与时俱进。

    ——坚持立足审计、注重应用。根据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的实际需要,以推广应用金审工程开发成果为主、自主开发为辅,推进已建信息系统的深化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在大数据应用上不断创新,全面提高系统应用的成效。

    ——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审计业务需求,加快积累数据资源,健全审计网络,完善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审计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坚持确保安全、服务创新。按照以安全保创新、在创新中求安全的要求,确保信息资源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水平,保障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质量,促进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夯实审计技术创新基础。

    1.推进审计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审计数据分析平台。完善省厅数据中心机房与数据分析室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建设,利用虚拟化并行处理、非结构化数据查询、数据挖掘等大数据分析技术,解决数据的存储管理、计算分析、综合利用和非结构化数据分析利用等问题,实现对有关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技术文档的归集,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各类数据以及相应的数据处理分析工具,满足对大规模审计数据快速和深入挖掘需求, 促进数据中心由基础建设向平台应用转变,推动线上审计与线下审计结合。

    牵头单位:省厅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2.加强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审计专网的系统整合和网络安全建设工作,实现三级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全面共享。逐步建立一套以审计专网为基础,上联审计署、下联市、县(市、区)审计局,横联重点被审计对象的立体化网络框架。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树立防护新理念,注重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包括使用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以及外部协作服务机构在内的职责明确、专业分工、高效协调的审计信息化运维与防护机制。完成年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确保审计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安全。

    牵头单位: 省厅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3.建设移动办公平台,提升信息交互能力。推进审计专网的延伸和扩展工作,分步骤建设省、市两级审计移动办公平台。采用安全技术利用因特网接入审计专网,增强审计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实现审计信息由“单点分散独享”向“全面辐射共享”的转变,畅通审计现场和审计机关之间以及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互渠道,探索建立审计现场重要事项的远程核准与审批,全面提升全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牵头单位: 省厅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二)整合审计数据资源,改进审计协同和资源共享水平。

    4.完善审计数据收集与共享机制。在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相关电子数据报送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定期报送审计电子数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数据收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数据收集频率和方式、规范数据格式和报送收集流程。健全数据报送收集联系机制,协调处理数据收集、校验、审核和入库工作,解决报送和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强审计组审计过程中采集电子数据的管理,完善审计项目电子数据的保管、移交和入库等流程。探索建立上下级审计机关数据共享和相应安全防护机制,确保数据高效共享和安全可靠。

    牵头单位:根据数据分类对口的省厅处室局,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5.积极探索和构建各专业审计数据库。在审计署行业审计数据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数据中心已有行业数据,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的行业审计数据规范。按照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国外贷援款审计六大业务板块,逐步建设财税、地方金融、部门预算执行、社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投资项目、外资等重点行业审计数据库,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数据储备。推进投资审计管理平台与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相关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工作,探索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充分共享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地理测绘信息等。

    牵头单位: 省厅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财政审计三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金融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6.积极建立和完善审计对象管理数据库。摸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情况,摸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数量,摸清国有资源的主要分布情况,摸清重点专项资金、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将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业务数据、接受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情况等内容纳入审计对象管理数据库。通过比较历史资料、关联行业相关数据、发现异常现象和审计关注点,全面掌握审计对象最新动态,根据审计对象风险级别实行分类管理,为把握发展趋势,实现科学立项决策服务。

    牵头单位: 省厅综合法规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7.加强审计法规系统建设。及时更新常用审计法规检索软件,为广大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供法规支持;适时更新、完善省级审计法规数据库建设,收集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推进市、县审计机关法规数据库建设,努力建成适应审计实践需要的审计法规数据库,为依法审计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 省厅综合法规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三)推动审计工作数字化, 提升审计监督能力。

    8.探索和创建审计管理数字化。以审计管理系统(OA)为抓手,加强系统融合和应用创新力度,把数字化技术应用到审计管理的各个环节,探索创建数字化审计管理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审计管理质量和水平。完成档案一体化软件或档案软件接口部署工作并投入使用;构建与审计外勤考核管理相适应的审计现场签到制度;建立审计工作督办管理系统;扩展和延伸视频会商系统功能,结合移动办公以及审计业务流程数字化,实现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各种审计信息实时传递,积极探索和创新审计指挥系统和决策数字化。

    牵头单位: 省厅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审理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9.探索和创新审计宣传和审计公开实现途径。完善各级审计机关互联网和审计专网网站,改进站点设置和内容展示,结合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挥现代科技在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宣传、学习和警示作用,使其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的堡垒阵地。按照政府关于权力事项公开、网站安全防护等要求,逐步将互联网网站向政务云平台迁移,使其成为信息公开、与公众沟通、展示审计成果的重要渠道,推进审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牵头单位:省厅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10.大力推进审计数据综合分析。利用AO系统数据分析功能,结合Sql_Server数据库等数据分析工具,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以数据中心或自建存储区数据为基础,以行业审计为重点,不断探索审计业务与审计数据“融合”的模式和途径。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分析力度。结合年初审计计划安排,对财政、税务、地方金融、社会保障和国有企业等数据集中程度高的审计对象,大力推进审计数据综合分析,不断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广度和层次,提高运用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为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科学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

    牵头单位: 省厅财政审计一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11.探索和应用数字化审计方式。转变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开展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数据集中分析试点工作;探索创建以跟踪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要内容的审计方式;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中,加大数据总体分析、疑点分散核查的力度;深化投资审计管理平台的应用水平,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审计管理平台的数据交互;在投资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领域,积极使用GPS工具、工程和地质勘查、图片分析等技术方法,融合现有审计科技与其他行业领域中相关技术,促进审计工作的数字化,推动审计技术创新向更深层发展。

    牵头单位:省厅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财政审计三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文化卫生审计室、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12.探索和推广信息系统审计。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关注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评价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系统的合规性、安全性。省厅在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和企业审计中至少各选择一个项目,探索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逐步使信息系统审计成为具备信息化背景的重大审计项目的前置环节和必经程序,降低审计风险,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信息安全。积极开展对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国家信息化政策执行、规划实施和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关注国家电子政务重大工程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效能,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 省厅财政审计一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技术支持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四) 加强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

    13.加强技术创新团队建设。按照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趋势要求,建立和扩充审计技术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不断改善和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研究确立专业技术人才梯次结构规划,培养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突出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导向,着手构建包括数据分析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核查人才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数据分析团队,建立数据分析人才库,掌握数据分析人才的分布情况,分解落实培养各层次人才的目标和任务。

    牵头单位:省厅人事教育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14.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培训。改进培训方法,采取专题研讨、案例教学、以审代训、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创新能力培训,培训内容上向新技术组合应用、信息系统审计、数据式审计、审计数据规划、审计业务与技术融合等专题倾斜,特别注重在审计实践中培训和锻炼人才,逐步形成基础培训、应用培训、中高层次技术培训和后续提高培训为一体的培训体系。完善省厅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课程要符合信息技术发展新方向,邀请技术专家授课,拓宽审计人员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全面提升培训能力的层次和水平。

    牵头单位:省厅人事教育处、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15.加强技术创新理论研究。抓好审计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针对现阶段新技术应用和数据审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IT业内人士、审计业务骨干,开展对大数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新技术应用等问题的研讨。开展审计技术创新理论课题研究和“计算机审计与我同行”征文等活动。

    牵头单位:省审计科研所、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16.抓好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积极鼓励广大审计人员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总结提炼技术创新方法、大数据分析以及其他相关审计技术创新应用的思路,形成能被全体审计人员广泛运用于工作实践的审计经验和模型;深化对适合数据分析的审计项目,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和部分优秀审计项目的综合分析和研究,结合大数据审计方法思路,逐步将传统的经验总结向审计方法体系提炼转变,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项目标准规范建设;召开审计技术创新现场会或成果展示会,营造全员参与,昂扬向上的创新氛围。

    牵头单位:省厅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

    参加单位: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审计技术创新年”活动由省厅“五年创新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强化指导,严格督查。各级审计机关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项重点任务,分解、细化目标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整体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谋划部署。省厅要做好“审计技术创新年”的总体部署、协调沟通工作。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找准阻碍本地审计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审计技术创新年”方案的地方版,建立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精心组织,强化跟踪,狠抓落实,整体推进。在加强审计技术创新的同时,要开展对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和审计方法的创新。根据本实施方案,省厅将制定“审计技术创新年”活动考核办法。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提高活动成效。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审计技术创新年”的资金投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技术创新建设经费,规范资金使用、设备采购及招标流程,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有效监督,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四)注意统筹协调。各级审计机关在扎实开展“审计技术创新年”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既要完成好省厅安排的“审计技术创新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又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大胆实践,开拓创新,注重总结,形成特色,有针对性地加以突破,既相互融合又各有侧重,坚持以审计技术创新带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推进审计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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