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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优化审计工作环境

阅读次数: 作者:董学春 信息来源:池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0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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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公开,优化审计社会环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依法公开审计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年度项目计划、“三公经费”预决算、招投标采购等信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依据《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将《池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多个项目的审计结果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赢得了得到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支持理解和支持;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公开。对本级预算执行等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通过审计信息宣传整改典型,对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予以公开曝光,增强审计监督效果。

二是坚持原则,优化审计成果转化环境。紧抓审计整改。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和督导,向人大和政府报告全市审计整改情况,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体制机制;全力推进行政问责。向市政府建议把审计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范畴,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的主管部门,把审计及整改情况作为评价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落实审计建议专题报告工作。针对审计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深度分析,找准根源,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政府报送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充分发挥决策的参谋作用。今年,我们先后就“省级及省会城市的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保障性住房审计”等项目,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备用金管理”等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审计法治环境。建立权力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及其他权力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规范执法主体。组织全市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审计监督工作责任主体,建立了审计监督工作制度,使“三区”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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