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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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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局长  胡以民

2020 8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池州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关联分析、函询、查阅核实等方式,持续构建方向明、格局大、主线清的“预算执行+政策落实的审计模式。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预算统筹,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效益有效发挥。

---深化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减税政策,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减轻全市企业负担18.10亿元。落实社保降费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施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减免,累计减征社保费2.70亿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本级拨付“三重一创”引导资金5524.02万元、制造强省建设奖补资金3428.10万元,支持开发区省级半导体产业基地建设、工业强基技术改造。

---加强收支监管,持续加大重点支出类投入力度。落实财政收入运行调度机制,序时监测分析收入情况。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分析,2019年市直预算单位基本支出执行率为99.30%,项目支出执行率为89.13%,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强化。加大重点支出类投入力度,市本级民生类支出40.9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3.39%。全市拨付资金2.88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建设。全市投入扶贫资金3.41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全市争取资金1.73亿元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强绩效财政建设。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实行“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预算编制管理模式。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优化支付业务流程,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坚持以管资本为重点,规范主业投资和监管,推动市属企业做强。坚持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同步设置,对2019年度实施的10个民生工程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7.02亿元。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重大问题由督办室督查督办,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按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去年12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目前,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度市本级收入预算为411300万元,财政总收入完成408621万元,为预算的99.35%,比上年增长1.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9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59618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491484万元(含省专项转移支付),为调整预算数的99.09%,增长6.3%,加上上解及补助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支出总计5916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1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度市直收入预算为253300万元,财政总收入完成258582万元,为预算的102.09%,比上年增长7.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52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83958万元。市直一般预算支出343447万元(含省专项转移支付),为调整预算数的98.72%,较上年增长10.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支出总计3795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支出4450万元。

市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2019年末10家预算单位或部门预算执行资金收回金额超过50万元,涉及金额1114.94万元,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2.预算管理方面。2019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耕地开垦费和公车拍卖收入两项非税收入745.3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其他方面。一是现使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20193月更新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不能兼容;向非购领对象供应财政往来结算票据140份。二是财政安排企业扶持资金跟踪问效有待加强,经延伸调查九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国有企业),2018年向母公司市产业投资集团借入短期经营流动资金5600万元,用于对外发放委托贷款,截至2020615日尚未归还,超约定归还期限1年以上。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019年度18类预算有14类在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其中6类调整超过1000万元,调整幅度较大;支出编制不够细化,2019年初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07.70万元未明确到单位和项目,占比48.05%。开发区2个部门预算支出编制不严谨,决算较预算差异较大。

2.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率偏低,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019年度12个预算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数7478.30万元,实际完成4924.76万元,为预算的65.85%;九华山风景区2019年初政府投资项目安排预算资金9000万元,实际完成5108.62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56.76%

3.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推进缓慢。2019年度,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仅实施3个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九华山风景区除民生办部分项目外其他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其他方面。九华山风景区2019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停车场收费490.95万元未及时缴库。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立的12个结算账户中有1个账户未获财政部核准。开发区对验收未合格的7户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收回半导体产业项目专项补贴资金178.70万元;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合同比例支付工程款;池州市金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的电子信息产业园厂房共欠收租金、物业费276.50万元,扣保证金后仍有153.12万元待收取,且台账建立不够完整;截至2020330日尚有公租房租金收入38.61万元未及时上缴。

(二)政府性基金等三类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9342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支出254264万元(含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5078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0万元,支出2250万元、调出资金750万元;市直社会保险基金(不含九华山)收入109062万元,支出77067万元,当年结余319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292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310日至615日,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市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三公经费预决算、内控、非税收入收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生育保险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内部控制方面

根据71个部门176家单位填报的调查表,经审计发现市环境监察支队等2家单位尚未出台“支出达到一定金额须上会集体研究决策”的相关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家单位2019年通过现金方式收取资金45.88万元,未按规定在5日内将现款缴入市非税收入管理处,部分现款滞留单位时间长达数月,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存在财务审核岗人员借用经办岗人员财政电子UKEY、网银盾、财务章等情况,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二)非税收入收缴方面

一是少数单位未按规定注销收入过渡户。截至2020615日,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仍保留了收入过渡户7个,存放广告宣传、租赁、资产处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二是少数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截至2019年底,市市场监督局等单位滞留历年检测费、检验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共计1054.16万元,其中2019年收入985.74万元。

三是个别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20197,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直接从其收入过渡户转出57.35万元,用于垫付2014-2017年职工职业年金个人承担部分。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方面

一是2019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单位向5名遗属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5.76万元,其中2019年多发放2.26万元。二是2019年市第一中学等11家单位11名遗属在养老保险中心领取养老金的同时,在单位领取遗属补助计7.33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2020年227日至41日,全市共派出7个审计组、23名审计人员,组织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疫情防控人员1-3月临时性工作补助未及时发放到位,截至2020420日仍在审核当中,其中,市本级86.14万元、贵池区21.99万元、东至县54.46万元、石台县7.16万元、青阳县13.49万元。

2.捐赠资金及款物管理方面。截至2020331日,贵池区卫健委接受捐赠220.90万元尚未分配使用。池州市红十字会和贵池区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计252.75万元,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捐赠资金的收入和分配与部门经费在同一账户管理和同一账套核算。

(二)2017-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及工伤保险基金征管用专项审计调查

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共派出5个审计组,采取上下联动方式,于2020316日至522日,对2017-2019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征管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就业补助资金

1)资金使用及效益方面。全市7.65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未专款专用,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及考核奖金等;青阳县审核不严,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就业补助0.13万元。全市年底资金结余过大,其中2017年底、2018年底、2019年底分别结余4551.12万元、5550.52万元、4497.96万元;石台县2019年度就业资金使用计划仅完成46.56%;青阳县就业脱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2)管理方面。贵池区、石台县个别年度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青阳县部分补贴资金申请程序和资金核拨时限执行不到位;贵池区、东至县未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市本级、贵池区及青阳县就业工作总体目标、资金拨付等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市本级资金使用内部审核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2.工伤保险基金

1)基金使用方面。2017-2019年全市工伤保险累计超支2566.20万元,滚存结余从2016年底的3137.82万元递减到2019年底的571.61万元。部分县区资金缺口较大,2018年、2019年应付未付工伤待遇合计1422.09万元。发生违规或不规范支出1237.43万元,其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工程延期手续,支付合同期限外工伤待遇879.51万元;工伤认定申请延期管理不规范,支付医疗等费用188.83万元;医疗等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支出127.06万元。

2)基金管理方面。抽查发现部分施工企业采取“阴阳”合同方式参保,少缴保费94.61万元;欠费追缴力度有待加强,截至2019年底,全市工伤保险累计欠费240.72万元;未严格执行稽核监督、工伤事故备案等上级监督管理规定;工伤认定管理环节薄弱,存在档案资料失真、调查核实不细致、内部制度执行未到位等风险隐患等。

(三)2017-2019年人防工程建管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0310日至522日,对池州市区2017-2019年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人防工程无证使用。截至2019年底共有100处结建人防工程,其中25处人防工程未办理平时使用证却已投入使用。

2.少数人防工程设施损坏,影响功能。审计抽查9处结建人防工程发现,个别人防工程密闭门破损并脱落、室内积水严重;另有人防工程内堆放杂物,影响防护效能。

3.工程建设推进缓慢。马衙疏散基地项目201110月立项建设,项目占地70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19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人防易地建设费,2016年纳入省人防办重点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只完成部分道路的修建。

4.部分自建人防工程资产未按规定登记。截至2019年底,市区自建人防工程有4处资产未登记或登记在主管部门以外单位,其中,市医院、市中医院地下人防工程分别登记在两单位财务资产账,孝肃街地下人防工程、市长江大厦地下人防工程资产未登记。

(四)2019年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

2020年39日至59日,对2019年市本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国土、矿产、林业、水、大气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水资源管理方面

1)水土保持费未按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征缴。2019年,市水利局16个开发建设项目有15个未按规定在开工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涉及金额448.97万元;2019年度审批的12个开发建设项目中6个项目已开工,但截至审计日311.21万元水土保持费未征缴。

2)部分水资源费未按标准征收。2019年,市水利局未按0.08/m3的标准征收池州市九华山供排水有限公司非农水资源费,少征收水资源费1.88万元。

2.林业资源管理方面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岸线复绿效果不佳。2019年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修复绿化提升任务要求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完成造林190亩,经审计现场踏勘,项目范围内绿化效果不佳,仍有空地,黄土裸露在外。工程验收报告显示,栽植香樟、垂柳等树木胸径均为8cm规格,不符合树木胸径应为10-15cm的规定。

3.环境保护方面

1)重点排污企业未完全实现三个“全覆盖”要求。我市重点排污企业应接入三个“全覆盖”视频监控70家,2020411日经审计现场查看,纳入该视频监控企业63家,剩余7家企业因网络故障、设备断电及设备故障原因,未纳入三个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内。

2)主城区清溪河流域个别断面水质不达标。经查阅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的2019年水环境质量月报,我市清溪河流域个别断面(汇景桥、东门桥段)水质检测有5个月份未达标。

(五)2019年机构改革撤并部门资产财务移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316日起,对市委网信办等29个单位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财务移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国有资产清查、移交情况,银行账户、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清查。机构改革后,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6月将原市旅发委的账务并入,同时合并资产管理系统,市财政局予以审核通过,但市文化和旅游局未聘请中介机构对原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2.部分单位资产移交划转办理不及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市民政局等单位固定资产计17.92万元,截至审计时,资产未实际划转,未进行账务调整,未登记资产卡片列表。

3.个别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发改委接收市商务局(原市粮食局)31套职工房改房,原值80.80万元,其中26套在房改办系统中显示已出售,市发改委仍以原值80.80万元入固定资产账。

4.个别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市发改委接收的市商务局(原市粮食局)往来款中有账龄达8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382.28万元、其他应付款328.87万元,未进行有效清理。

5.部分单位未按规定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原市国土局等单位购领的财政票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核销手续,有的甚至已遗失。

6.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机构改革撤并的原市国土局等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未撤销。

(六)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推动分区分级复工复产等事项进行了上下联动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实施和较好落实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持续推进,截至20205月底,池州市拖欠民营企业剩余欠款1158.47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清偿;复工复产目标基本实现。

四、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算(结算)审计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6月,完成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9个,开展了G318池州至殷汇段改建工程等18个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审计组通过审计意见单、审计月报和审计年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项目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如,池州市汇景桥改造工程、长江路实小广场综合改造工程和池州市凤凰井路工程等项目。

(二)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工期普遍超过合同约定。如,青通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池州市看守所、看守所女子监区、拘留所工程等项目。

(三)部分项目变更及签证审批不到位。如“一宫两中心”改造工程等项目。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十分重视,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面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收入征管,保障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加强预期管理,全面摸排税源,实时掌握重点企业及分行业、分地区收入情况;完善征管手段,加强对重点企业、零散税源和薄弱环节税收征管,利用收支监控平台疑点信息,共同做好协税护税工作。落实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举措,密切跟踪消费税改革动态,尽力争取消费税改革红利。理顺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市与县区相关领域事权划分改革工作。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一是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市财政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拿出资金分配方案,细化落实项目指标,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二是强化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的数据来源和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一是督促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力度,明确资产填报范围,统一计量,真实、准确反映公共基础设施的资产价值;二是积极推进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督促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将转固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资产报告,并重点对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问题进行说明。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数据系统,实现各系统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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