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7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努力推进幸福池州建设。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治理的高度谋划实施审计,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关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头等大事,促进政令畅通,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对重大问题查深查透,注重揭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着力维护经济安全;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促进深化改革,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三)坚持整合资源,强化统筹。注重优化配置审计资源,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统筹安排财政、投资、经济责任、资源环境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加大各专业审计整合力度,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涉及全局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灾后水利水毁修复建设项目、公立医院债务甄别等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
(四)坚持应审尽审,全面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实施审计时,注重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方法,严格控制审计现场时间,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2017年计划安排六大类39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共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3个。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关注“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推进政策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2017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县区审计机关要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区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2.扶贫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扶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扶贫任务完成情况等。
组织方式: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交叉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6年12月开始实施审计,2017年3月上旬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3.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分别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6年11月开始实施审计,2017年3月底向审计厅提交汇总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财政审计
共安排市本级财政审计项目9个。其中,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2个,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项目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专项审计(调查)2个。各县(区)财政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国有资本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结束。
5.2016年度市本级地税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为目标,重点审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关注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税务稽查等情况,揭示税收政策未落实到位、税收征管存在违规行为、税务稽查职责履行或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地税局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5月底结束。
6.2016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存量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委有关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对市林业、水务两个系统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结束。
7.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关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收益、非税收入等资金进行审查,关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预算分配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牵头,各区管委会审计机构自行组织实施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5月结束。
8.全市商品房去库存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调查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商品房去库存政策、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摸清调查期内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结构增减变动情况及建设现状,针对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商业用房去化周期长、烂尾工程等实际,从调整土地供应、盘活存量、防范风险、维护业主权益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结束。
9.全市公立医院债务甄别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为目标,对截至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锁定存量债务。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2月开始实施审计,6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企业审计
共安排市属企业审计项目3个。各县(区)企业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0.市属企业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市政府要求,以企业近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为主线,对相关政策的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及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揭示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处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投融资业务为主的企业,重点关注融资成本、资金存量、资产质量、资产配置、债务属性、债务负担等情况。同时,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创新事项,从体制机制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其不断规范完善。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对原市粮食局下属企业、市城投公司和市交投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元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结束。
(四)公共投资审计
共安排市级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6个。各县(区)公共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1.全市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灾后水利建设政策落实,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组织方式: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2.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控制成本、规范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重点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
组织方式: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牵头,对15个市级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实施。上半年完成的政府投资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元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结束。
(五)经济责任审计
共安排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市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各县(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根据交办、委托情况自行确定。
1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项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地方金融风险管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保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对青阳县委、县政府2名现任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结束。
14.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对市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现任主要负责人和市水务局原任主要负责人等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市林业局和水务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安排实施,2017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6月底结束;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结束。
15.市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对市职教中心现任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结束。
(六)资源环境审计
16.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对青阳县进行审计。对青阳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17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结束。
(七)外资运用审计
安排亚行贷款外资审计项目1个。
17.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公允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设备采购、投资效益和对外履约情况。
组织方式: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牵头,参与省厅对亚行贷款安徽公路发展项目2016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2月开始实施审计,6月底结束。
(七)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执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办理。各相关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二)加强过程控制。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应加强统筹,深入审计一线,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加强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外借人员管理,对借用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等人员参与审计的,或需要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审计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各审计组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工作。要坚持文明审计,注重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风险隐患,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发展安全。
(四)坚持“三个区分”。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判断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鼓励创新、坚持鼓励改革,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自觉把“三个区分”落到实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大局。
(五)大力创新管理。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单位的人力资源整合;加强审计系统间、审计系统与外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审计结果运用最大化;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的精度和准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