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池州市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审计局召开。会议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联席会议召集人钱立芹主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审计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1-10月池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议修订《池州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研究安排下一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会人员立足部门职责,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市审计局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会上作出了一一答复,并表示将在会后进行深入研究,持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频共振、通力协作,认真履职尽责,坚持“审前充分协商、审中协作配合、审后结果共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二是要协调联动,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加强联席会议自身建设,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市委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融合,切实把审计成果运用到位,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三是要强化整改,提升审计监督质效。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分门别类找准症结、补足短板,建章立制,彻底整改,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