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市本级共完成3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235个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2585.99万元。截止5月底,督促相关单位已完成问题整改或基本整改210个,正在推进整改25个,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并建章立制62项,成效明显。一是坚持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健康扶贫等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一并实施;同步开展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副县级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二是坚持党政同责同审。对县区和副县级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实施审计,根据发现的问题分别定责,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厘清职责,并建立健全权责对等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督促各被审计单位逐一整改建章立制,并全面梳理“十三五”期间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经济决策制度执行和决策效果跟踪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6个方面共性或高发的问题,再次列入“十四五”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在防反弹抓反复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