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审前调查了解,强化事前分析研判。9月初,贵池区审计局发函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信访局等有关单位收集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考察考核、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调查、案件查处结果等有关资料。在收到相关单位反馈后,整理分送各审计组,由审计组进行具体分析,并针对性地拟定相关审计事项和重点内容。
二是注重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强化审计工作落实。审计组注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见面会,组织由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精心做好会议部署,落实审计联络员、工作场所,对提供资料、审计沟通、对待问题、审计整改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注重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强化审计谈话程序。审计组严格按照新的《规定》,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实行封闭式谈话程序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意见。掌握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经济法律法规、推动经济社会和有关事业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等情况,单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对今后改革发展、管理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注重项目组织方式“两统筹”,强化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扶贫审计等项目的统筹组织管理;对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积极利用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结合实际完成“村财镇管”方面评价,避免重复审计,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五是注重审计结果反馈,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有关人员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审计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