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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审计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2396/202308-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市审计局文字解读】《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市审计局文字解读】《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31 17:24 来源:池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五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825日,中共池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池州市审计局印发了《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池审委办发〔202312号),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审计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中基础性作用,筑牢审计监督第一道防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设定评价指标,力求规范、可行。三是坚持效果导向。通过评价,推动市直单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锻长补短,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池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624号)《池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池审委办发〔202211号)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审委办发〔20231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部分市直单位意见建议后,根据反馈意见建议,做了相应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通过客观评价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以高质量的内部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评价工作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具体评价工作由市审计局履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职能的科室负责。主要评价市直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机制、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建设、内审计划完成情况、内审质量管控、内审统计报表报送、审计整改落实等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作为年度相关评先评优、综合考核、国家审计计划安排重要参考。

六、创新举措

根据《省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指标,结合池州市内审工作实际,制定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使评价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七、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二是明晰责任,三是突出重点。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直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对标办法各项指标,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为池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解读人:综合科         咨询方式:0566-281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