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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审计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2396/201912-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池州市审计局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池州市审计局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09 15:16 来源:池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2月,池州市审计局印发了《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局官网信息公开范围、编辑、审核、发布、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进行依法管理。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7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政府网站发展目标、管理内容和办站职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参照指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加强监管考核,推进资源集约,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池州市审计局《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制定目标是对市审计局官网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本单位信息真实有效性、官网权威性、群众认同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从信息采编、审核到信息发布、管理和责任机制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规定,力求用法制化方式对官网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制定好《办法》,市审计局审计信息技术应用科会同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审计厅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确定了《办法》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对信息公开发布的各个阶段进行了规定,并征求了各科室和相关单位意见。

四、工作目标

《办法》重点关注市审计局官网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分阶段、分部门的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公开信息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杜绝无效、有害信息,实现单位官网有序健康发展。

五、主要任务

《办法》中对市审计局官网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流程中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一是在信息采编阶段,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下级审计机关作为采编部门,对报送的有关信息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在信息审核阶段,信息采编部门负责对采编的信息进行初审,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后,提交市局办公室进行复审,市局办公室在复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三是在信息发布阶段,信息采编部门将复审过的信息提交市局信息科,市局信息科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到网站的相应栏目上。对公开信息的建议、投诉、咨询等事项,由市局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四是在信息管理阶段,市局信息科应当对信息采编部门提交含有审核意见的纸质(电子)件进行妥善保管;五是规定了责任追究情形,对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或者未充分履行分级审核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六是明确了信息审核标准和局官网不得发布的信息类型。

六、创新举措

《办法》建立了分工明确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由信息采编部门、办公室、信息科联合进行管理。信息采编部门作为信息的编撰者,承担初步核实信息真实有效性的职责;办公室作为官网主管科室,负责对信息进行复核、转交质询建议等工作;信息科作为官网建设维护科室,负责对官网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宣传推广等日常运行工作。各部门科室分工配合,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努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推动政府官网法制化建设。

七、保障措施

《办法》对市审计局在对官网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致规定的同时,对违规情形规定了对应处理措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对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或者未充分履行分级审核责任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通过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官网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为政府网站法制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