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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呈现“四稳三忧”的特点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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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局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开展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情况的审计调查。调查发现,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呈现“四稳三忧”的特点。

    一、“四个方面”的基本稳定

    一是参保缴费比基本稳定。2016年和2017年年末全市实际参保人数分别为833427人、824500人,年末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比例分别为67.4%、65.3%;二是赡养比基本稳定。2016年和2017年年末全市享受养老待遇人数分别为243553人、250988人,与参保人数的比例稳定在3:1;三是待遇水平基本稳定。2016年和2017年年末全市人均月养老保险发放水平分别为82.69元、83.56元;四是基金结余稳中有升。2016年和2017年全市城乡居保基金年末结余分别为6.82亿元、8.08亿元,2017年末较上年增长18.51%。

    二、“三个方面”的隐忧

    一是低档次缴费集中度高,养老保障水平低。如2017年青阳、石台两县城乡居民共有120708人选择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占其总缴费人数的91.23%;二是当年停保和断保人数增多,增加速度较快。2016年和2017年全市当年停保和断保人数分别为31849人、39719人,2017年比上年增加24.7%;三是问题时有发生,管理尚待加强。审计调查发现,2017年全市有792人多领取养老金29.14万元,15人双重享受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城乡居民保险养老金待遇,403人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补缴保费导致未能按时领取养老金。

    形成上述隐忧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承受能力制约,现行城乡居保政策尚未形成较完善的激励多缴机制,政策吸引力不够强,同时参保居民有较强的选择低档次缴费的偏好。二是我市人员流动性较大,在没有完善的城乡居保异地缴费及转移续保机制的情况下,给参保后的后续缴费带来一定困难,造成停保和断保的人数增多。三是乡镇经办机构、公安部门、个人之间信息不畅,基层经办力量薄弱等原因,造成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三、审计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城乡居民对养老政策的知晓度,动员居民根据收入水平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二是建立完善的保费转续机制、长期缴费激励机制以及灵活参保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构建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完善城乡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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